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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區業務組

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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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DRG支付定額是用前一年醫院申報資料,以總點數不變的原則,按DRG支付公式計算支付點數,而DRG支付公式則是經由專家學者、付費者代表及醫療服務提供者共同協商擬訂。

2.DRG支付公式=SPRXRWX(1+基本診療加成+兒童加成+CMI加成+山地離島地區醫院加成)。

3.基本診療加成依醫院層級不同,分別加成5-7.1%;CMI為醫院收治病患疾病嚴重度指數,由本署統一計算,分別加成0-3%;兒童依年齡不同,分別加成9-91%;山地離島醫院加成2%。

4.也就是說,同一DRG因就醫醫院層級不同或年齡不同,因不同加成會有不一樣的支付金額。
 

*小辭典

1.RW權重:反映各DRG資源耗用情形(權重為1.5表示該DRG資源耗用較全國平均值高出50%)。

2.SPR標準給付額:每1權重之全國統一支付點數。

3.CMI:為醫院收治病患疾病嚴重度指數。

4.為何基本診療加成依醫院層級不同?
答:依醫療機構設置標準及評鑑標準,因各層級醫院病房及人力配置規範有差異,故基本診療支付點數不同,惟本署近年調整病房或護理費皆朝定額調整方向,已逐漸拉近層級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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