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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區業務組

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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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代健保針對雇主每月支付薪資所得總額與受僱者每月投保金額總額間之差額,列為補充保險費之計費基礎,因此,獎金即便改為薪資所得,亦落入雇主應負擔補充保險費之計算範圍內,藉此消除企業調整員工薪資結構的動機。

(二)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當最高一級投保金額人數超過被保險人總人數的3%(持續12個月),主管機關應加高投保金額等級,屆時雇主反而須以較高之投保金額及費率負擔一般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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