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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區業務組

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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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長每年支領健檢及人身保險補助費等費用,屬所得稅法所第14條第1項第3類之薪資所得,支領當月應列入投保單位所支付之薪資所得總額計算,如其支付之薪資所得總額超過投保金額總額時,應就其差額依補充保險費率計收投保單位補充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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