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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區業務組

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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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林教授於臺灣大學任教,獲邀至遠見公司演講,演講結束後,公司給付演講酬勞(所得稅扣繳憑單格式代號50) 45,000元,如何計算補充保險費。
說 明:
林教授係以第1類被保險人在臺灣大學加保,其於非投保單位取得的薪資所得,即應扣取補充保險費950元
計 算:
補充保險費=45,000×2.11%=950

 

<案例二>

陳先生是藍海公司之董事,110年1月5日赴該公司開會獲得車馬費20,000元(所得稅扣繳憑單格式代號為50),如何計算補充保險費。
說 明:
由於陳先生在非所屬投保單位取得的薪資所得,單筆未達基本工資,故無需扣取補充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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